根据南昌市无线电管理局去年12月3日在南昌市青山湖区查获的某科技公司使用“伪基站”设备非法发送广告短信的线索,南昌市公安局于2013年12月10日对犯罪嫌疑人常某某等人以涉嫌非法经营罪立案,并成立了专案组开展侦查工作。3月14日晚,南昌市公安局开展联合收网行动,组织40余名警力分成三个组开展抓捕工作,相继在南昌市青山湖区、红谷滩区、安义县抓获犯罪嫌疑人常某某等六名,缴获“伪基站”设备成品4台、半成品20余台、笔记本电脑8台、电脑机箱2台、电脑硬盘7块、银行卡36张。该局技术人员受公安部门委托对缴获的其中5套“伪基站”设备进行了技术鉴定。 3月21日,公安部门向该局移交了向常某某购买、租用“伪基站”发送广告短信的武某某等5名不构成犯罪的当事人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》规定,该局对非法使用“伪基站”的武某某等5名当事人实施了行政处罚,共罚款1.35万元、没收“伪基站”设备4套。
查处的“伪基站”设备